近日,國家能源局印發了《關于促進新能源集成融合發展的指導意見》(國能發新能〔2025〕93號,以下簡稱《指導意見》)。國家能源局有關負責同志就此接受了記者采訪。
問:《指導意見》出臺的背景是什么?
答:近年來,我國新能源實現了大規模躍升式發展,取得了歷史性成就。截至2025年9月,全國風電和太陽能發電裝機容量已達到17.08億千瓦,占全國發電裝機的46%;今年前三季度,風光發電量合計達1.73萬億千瓦時,占同期全社會用電量的22.3%。
隨著新能源規模越來越大、電量占比越來越高,新能源發展也遇到了系統消納壓力加大、要素保障難度增加等挑戰,迫切需要轉變新能源開發、建設和運行模式,實現從“單兵作戰”向集成融合發展的轉變。為此我們出臺了《指導意見》,旨在提升新能源發展自主性,增強新能源市場競爭力,打造新能源發展升級版。
問:如何準確理解新能源集成融合發展?
答:區別于傳統的單純考慮新能源項目建設的發展模式,新能源集成融合發展要求在新能源開發利用過程中,充分考慮新能源與其他能源品種的“左右”集成、新能源生產與消費的“前后”集成、新能源產業鏈的“上下”集成。通過全方位的集成融合,提升新能源發電的可靠替代能力,拓展新能源非電利用途徑,從而降低對電力系統的依賴程度,實現新能源發展自主性和市場競爭力的提升。
《指導意見》中將新能源集成融合發展歸納為新能源多維度一體化開發、新能源與多產業協同發展、新能源多元化非電利用三個方面,并分別提出政策舉措。
問:如何推動新能源多維度一體化開發?
答:一是提升新能源多品種互補開發水平,優化“沙戈荒”新能源基地電源結構和儲能配置比例,積極推進主要流域水風光一體化開發,推進省內集中式新能源項目風光氣儲等互補開發。二是強化新能源開發空間集約復合利用,推動新能源集約化選址、集群化開發,實現場區空間、基礎設施、調節能力等方面共用。三是推進分布式新能源多領域融合開發,推動交通、建筑、農業農村等領域的分布式新能源開發利用。四是推進新能源多品種協同聯合優化控制,鼓勵新能源在調控運行、參與市場、運營維護等方面實現一體化,提升系統友好性和市場競爭力。
問:《指導意見》將從哪些方面推動新能源與多產業協同發展?
答:一是加快推動新能源產業鏈“以綠制(造)綠”,提升新能源裝備制造綠電應用水平與空間集聚效能,支持構建多能互補、高度自給的低碳零碳園區。二是統籌推進新能源與傳統產業協同優化升級,以新能源資源引導重大生產力和基礎設施布局優化,引導傳統產業通過生產工藝優化、科學配置儲能、產品綠色設計等方式更多利用新能源電力,構建與新能源特性相匹配的新型產業用能體系。三是積極推動新能源與新興產業融合互促發展,推動新能源基地與算力設施協同規劃,促進電力、算力雙網融合運行,推動新材料、高端裝備制造、節能環保等新興產業與新能源協同布局、集群發展。
問:如何實現新能源非電利用的集成融合發展?
答:一是著力提升風光氫儲協同發展水平,提升風光氫儲一體化協同控制和自平衡能力,發展新能源弱并網和離網制氫。二是穩步建設綠色氫氨醇(氫基能源)綜合產業基地,科學規劃綠色氫氨醇產業及輸運基礎設施,推動綠色氫氨醇在煤化工、冶金、航運等領域應用。三是利用地熱能、生物質、可再生能源電力供熱等多種方式有序推動新能源供熱供暖應用,挖掘并發揮熱力系統靈活調節能力。
問:下一步將如何推動新能源集成融合發展落實?
答:國家能源局將加強組織協調和政策宣貫解讀,支持各地積極有序開展新能源集成融合項目建設,并從優化項目投資開發管理角度對此類項目予以支持。國家能源局將總結推廣典型項目先進經驗,持續推動電力調度和市場交易認證機制的優化完善,推動集成融合發展成為新時期新能源發展的重要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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