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urity Glazing
歐洲標準草案 PrEN 356:1998
建筑玻璃 - 保安防范玻璃--
抗破壞性試驗和分類
本草案已經提交歐洲標準委員會投票,本文件是由歐洲標準CEN/TC 129起草的。
如果本草案成為歐洲標準,歐洲標準委員會(CEN)的成員必須按照CEN/CENELEC內部規定的要求,絲毫不改動地將其作為各成員國的國家標準。
本草案有3個語種的正式版本(英語、法語和德語),其他語種版本由CEN成員負責翻譯成自己國家的語言,報CEN總秘書處,其效力與正式版本的相同。
歐洲標準委員會(CEN)的成員包括如下國家的國家標準機構:奧地利、比利時、捷克、丹麥、芬蘭、法國、德國、希臘、冰島、愛爾蘭、意大利、盧森堡、荷蘭、挪威、葡萄牙、西班牙、瑞典、瑞士和英國。
1. 適用范圍
本歐洲標準規定了保安防范玻璃的技術要求和測試方法。此類玻璃起到抵抗外力的作用,在短的時間間隔內阻止外來物或人員進入保護區。本標準中,保安防范玻璃產品劃分為不同的抵抗外力的類別。
本歐洲標準中,抵抗外力作用的類別,不對應于特定的用途。用戶應根據具體的對象確定,必要時征求專家的意見后,選擇類別。
注1:保安防范玻璃產品應安裝于一個框架中,該框架的結構,具有適當的抵抗攻擊的能力,同時對保安防范玻璃產品提供合適的支承作用。
注2:應盡可能不對保安防范玻璃產品進行切割和鉆孔等工作,因為這會影響產品的防破壞性能。
本歐洲標準只涉及對破壞的機械抵抗作用。其它性能也是重要的,相應地將制定其它單獨的標準。
2. 標準的引用
本歐洲標準引用了各種已失效的或有效的標準及其它出版物的條款。引用的標準將列于正文的相關位置,出版物將此后列出。對已失效的標準,只有它們的修改或修正才引用于本歐洲標準。對有效的標準,本歐洲標準引用了它們的最新的文本。
ISO 48: 1994 硫化橡膠-- 硬度的測試方法(硬度在 10 IHRD-100 IHRD)
ISO 6508:1986: 金屬材料--硬度測試--洛氏法 (A-B-C-D-E-F-G-H法)
4. 符號
αi 沖擊角,試件表面和手柄之間,見圖5。
Ei 錘或斧的沖擊能
n1,n2 斧打擊次數
ri 斧的頭部的扇面半徑
vi 錘或斧的沖擊速度
x 由斧面形成的保安防范玻璃產品的裂縫長度
5. 取樣
用于類型試驗的樣品的數量,根據試驗的要求,每個類別由三個試件組成。
注:為確保避免由于試驗的誤差造成試驗結果無效,建議至少準備一個額外的試件。
每個試件的長度為(1100±5)毫米,寬度為(900±5)毫米。邊緣應不存在可見的碎片、裂紋和缺陷。同時,玻璃試樣應稍作邊加工, 以便于操作。
每個試件的待沖擊表面,應作上標記。
試驗前,試件應垂直無支撐地在試驗溫度下存放至少12小時。
6. 儀器
6.1 硬物下落試驗
6.1.1 沖擊物
沖擊物(硬物)為一個直徑為(100±0.2)毫米、質量為(4.11±0.06)千克的鋼球。該鋼球由表面拋光的鋼制成,其洛氏硬度,按國際標準 ISO 6508中洛氏C壓入法測定,為60HRC-65HRC。
6.1.2 沖擊物固定裝置
固定沖擊物的裝置應能在允許的誤差范圍內調節下落高度(見表1)。沖擊物固定裝置和沖擊物釋放機構不應使沖擊物扭轉或轉動,使沖擊物只受重力的作用加速并垂直下落。
6.2.2 工具的規格
6.2.2.1 斧
斧應具有圖3所示的形狀和規格。
6.2.2.2 手柄
錘和斧應固定于圖6所示的手柄上,沖擊物的上端與手柄平齊。手柄用密度為(935±3)千克/厘米3、彈性模量為的(400±20)牛/毫米2的高密度聚乙烯制成。
尺寸為毫米
圖 4 沖擊物用的手柄
6.2.4 試件支承具
試件支承具應:
-具有剛性;
-與堅實的基礎或堅固的墻之間剛性連接;
-確保試件的平面和平行夾緊具同在垂直方向;
-設計時應使試件在測試過程中,只與夾緊框架相接觸;
-保證在所有四個邊方向、以(30±5)毫米寬的邊緣區夾緊試件;
-夾具架通過橡膠條壓在試件的接觸區上,橡膠條寬度為30毫米,厚度為4毫米,硬度為40IHRD--60IHRD。
-確保試件的邊緣用相同的壓力(140±20)千牛/米2
6.2.5 手持的斧的模擬機構
表3 測試條件
|
抵抗
類別
|
手持工具的模擬條件
|
||||
|
錘擊
|
斧剁
|
||||
|
沖擊速度
Vi
m/s
|
沖擊能
EiNm
|
沖擊速度
Vi
m/s
|
沖擊能
Ei
Nm
|
沖擊
次數
|
|
|
P6B
P7B
P8B
|
12.5±0.3
12.5±0.3
12.5±0.3
|
350±15
350±15
350±15
|
11.0±0.3
11.0±0.3
11.0±0.3
|
300±15
300±15
300±15
|
31-50
51-70
70以上
|
**********************
對P5B類別,在每個試件上重復三次上述的步驟,每個三角形頂點處各擊打三次,總共擊打 9次。
每次擊打后,應從試件上除去松動的碎片。
8.4 測試結果的評估
每次擊打后,應檢查擊打物在試件上的穿透情況。如果擊打后5秒內,擊打物已穿過試件,該試件視為被擊穿。
每次擊打后,還應檢查試件在夾緊框內的滑移情況。如果夾緊框中試件的任意一邊的移動超過5毫米時,該試驗無效。如果出現此類情況,應另取一個試件重新試驗。如果為避免試件的滑移必需提高夾緊壓力,應在測試報告和測試類型說明中予以敘述。
注:夾緊壓力不應超過200千牛/米2。高的夾緊壓力可能使產品不適用于絕熱件。
9. 斧剁試驗的測試方法
9.1 試驗溫度
測試溫度應在(23±2)℃之間
9.2 試件的安裝
試件應垂直地放入試件支承架的夾緊框中,并按6.2.4的要求固定。試件表面應作上標記,顯示夾緊框和試件的相對位置,用于檢查試驗過程中試件的滑移。
9.3 試驗過程
9.3.1 擊打速度 測試時應測定每次擊打的速度,Vi。
9.3.2 試驗的目標
試驗的目標是在錘和斧共同使用的情況下、以最少的擊打次數形成邊長(400±10)毫米、其中心與樣品的中心相互重合的正方形缺口。
9.3.3 詳細過程
9.3.3.1 錘擊的確定
玻璃疊層在斧的擊打前,應先使用錘沿著方形缺口的邊緣進行打擊,使其破壞。
錘擊的最小次數為12次。
9.3.3.2
************************
當多層玻璃沿缺口的一條邊擊打后,將試件和夾緊框順時針轉動90°,沿第2條繼續進行擊打,然后類似地沿第3和第4條邊進行擊打。
9.3.3.3 斧剁位置
在進行錘擊后,第一次斧剁應擊打在與第一次錘打相同的位置上。
試件放置時,應使試件的最大邊在垂直方向上,使斧的刀鋒最低點與待切割的缺口的下邊平齊。
擊穿試件所需的多次擊打,n i,應擊打在第一次擊打的位置處。
當試件被擊穿后,應估測試件背面出現的裂縫的長度x。然后,將試件移動相同的距離,確定下一次擊打位置。
9.3.4 過程的優化
每個試件的前進量(斧和錘的擊打位置)應作出記錄,以后的試件應采用最有效的方法,減少擊打(斧和錘)的擊打次數
9.4 試驗結果的評定
當試件的一部分形成正方形的缺口時,試件失效:
――完全與試件的其它部分分離;或
――盡管能懸掛在試件,但在其自重作用下跌落而產生缺口。
10 類別和符號
10.1 落球試驗
保安防范玻璃產品,根據所有三個試件不發生沖擊物擊穿現象時,重物的下落高度和沖擊次數,劃分其耐擊打類別。
表4給出了耐擊打類別及其代碼符號。
10.2 斧剁試驗
保安防范玻璃產品,根據三個試件中之一出現破壞現象時所需要的擊打次數,劃分其耐擊打類別。
表4給出了耐擊打類別及其代碼符號。
表4 保安防范玻璃制品耐擊打性分類表
|
耐擊打
類別
|
下落高度
毫米
|
擊打
總次數
|
耐擊打類別
代碼符號
|
|
P1A
|
1500
|
3次/三角形
|
EN356 P1A
|
|
P2A
|
3000
|
3次/三角形
|
EN356 P2A
|
|
P3A
|
6000
|
3次/三角形
|
EN356 P3A
|
|
P4A
|
9000
|
3次/三角形
|
EN356 P4A
|
|
P5A
|
9000
|
3×3次/三角形
|
EN356 P5A
|
|
|
|
|
|
|
P6B
|
|
31 – 50
|
EN356 P6B
|
|
P7B
|
|
51 – 70
|
EN356 P7B
|
|
P8B
|
|
70以上
|
EN356 P8B
|
11. 測試報告及測試類型說明
11.1 測試報告
測試報告應包括下列項目:
―― 測試的實驗室名稱
―― 測試次數
―― 測試日期
―― 引用標準
―― 保安防范玻璃產品的名稱(商標名稱或表述性名稱)
―― 遞交測試樣品的公司或機構的名稱
―― 保安防范玻璃構成的說明
―― 根據表1或表3的規定,測試樣品的耐打擊類別
―― 按表4的規定,耐打擊類別的代碼符號
―― 夾緊壓力,若高于(140±20)千牛/米2
11.2 類型試驗證明
類型試驗證明中應包括下列項目:
―― 測試的實驗室名稱
―― 測試次數
―― 測試日期
―― 引用標準
―― 保安防范玻璃產品的名稱(商標名稱或表述性名稱)
―― 遞交測試樣品的公司或機構的名稱
―― 按表4的規定,耐打擊類別的代碼符號
―― 夾緊壓力,若高于(140±20)千牛/米2
12. 標志
滿足本歐洲標準的產品應具備包括表4所列的代碼符號的供貨說明書。該代碼符號可以標在產品上,或者為了保安防范的目的,產品上的代碼符號可以省略。
該代碼符號可以和其它的顯示符合其它歐洲標準的符號同時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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