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際準ISO12543-3 1998年6月15日 第一版
建筑物用玻璃-夾層玻璃和夾層安全玻
第三部分:夾層玻璃
目錄
前言
適用范圍
規范的參考
耐沖擊性
夾層玻璃的耐久性(強度)和夾層玻璃的防火性
4.1 高溫試驗
4.2 濕度試驗
4.3 輻照試驗
5. 防火夾層玻璃的耐久性
5.1 A組
5.2 B組
6. 零部件
7. 尺寸和邊緣加工
8. 外觀
9. 規定
1. 適用范圍
該標準詳細說明ENISO 12543-1中定義的夾層玻璃的性能要求。
2.規范的參考
該歐洲標準包括由其它出版物提供的有日期的或無日期的引證﹑條款。這些規范的參考被引用在本標準相應的地方,出版物列在后面。對有日期的引證,用于該歐洲標準中所有出版物的改正或修訂都注明了,對無日期的引證,只注明引證的出版物的最新的版本。
ENISO 12543-1 建筑物用玻璃-夾層玻璃和夾層安全玻璃
第一部分:定義和零部件的說明
ENISO 12543-4:1998 建筑物用玻璃-夾層玻璃和夾層安全玻璃
第四部分:耐久性試驗方法
ENISO 12543-5 建筑物用玻璃-夾層玻璃和夾層安全玻璃
第五部分:尺寸和邊緣加工
ENISO 12543-6 建筑物用玻璃-夾層玻璃和夾層安全玻璃
第六部分:外觀
3.耐沖擊性
夾層玻璃不定義耐沖擊性要求。
4.夾層玻璃的耐久性和夾層玻璃的防火性
4.1高溫試驗
按照ENISO 12543-4:1998中第4條款給出的方法進行試驗和ENISO12543-4條款4。4進行檢測。在三個試樣中沒有發現缺陷(氣泡﹑脫膠、云霧)。如果僅在一個試樣中發現缺陷 ,需要對新的三個試樣再進行測試,而這些試樣不能再發現缺陷。
4.2濕度試驗
按照ENISO 12543-4:1998中第5。3。1條款給出的方法進行試驗和ENISO 12543-4:1998中第5。4條款進行檢測,在三個試樣中沒有發現缺陷(氣泡﹑脫膠﹑云霧)。如果僅一個試樣中發現缺陷,需要對新的三個試樣再進行測試,而這些試樣不能再發現缺陷。
4.3輻照試驗
按照ENISO 12543-4:1998年第6條款和ENISO 12543-4:1998中第6。5條款進行檢測,三個試樣的透光率比輻照前最初的透光率(>20%),的改變不超過±10%(或±2%),最初的透光率的絕對值為≤20%。直觀鑒定,三個試樣中沒有發現缺陷(氣泡﹑脫膠﹑云霧)。如果僅一個試樣不能滿足要求,那么要對新的三個試樣重新測試,而這三個試樣需全部測試合格。
防火夾層玻璃的耐久性
5.1 A組
通常玻璃不直接受陽光的輻照,如室內使用玻璃。
5。1。1 濕度試驗
按照NISO 12543-4:1998中第5。3。2條款和ENISO 12543-4:1998第5。4條款進行檢測,三個試樣中沒有發現脫膠現象。如果僅在一個試樣中發現脫膠,需要對新的三個試樣再進行測試,而這些試樣不能再發現脫膠。
5。2B組
通常玻璃直接受陽光的輻射,如室外使用的玻璃。
5。2。1 濕度試驗
按照ENISO 12543-4:1998中第5。3。1條款和ENISO 12543-4:1998中第5。4條
款進行檢測,三個試樣中沒有發現脫膠現象。如果僅在一個試樣中發現脫膠,需要對新的三個試樣再進行測試,而這些試樣不能再發現脫膠。
5.2.2 輻照試驗
按照ENISO 12543--4:1998中第6條款和ENISO 12543--4:1998中第6。5條款進行檢測,三個被輻照的試樣的透光率比輻照前最初的透光率(>20%),的改變不超過±10%(或±2%),最初的透光率的絕對值為≤20%。直觀鑒定,三個試樣中沒有發現缺陷(氣泡﹑脫膠﹑云霧)。如果僅一個試樣不能滿足要求,那么要對新的三個試樣重新測試,而這三個試樣需全部測試合格。
零部件
夾層玻璃零部件的說明見ENISO 12543―1。
尺寸和邊緣加工
夾層玻璃的尺寸和邊緣加工見ENISO 12543-5。
8.外觀
夾層玻璃的外觀見ENISO-6。
9.規定
按照該標準的夾層玻璃注釋
――類型
――該標準的該部分的參考
――公稱厚度單位用mm
――公稱寬度B公稱長度H單位用mm
例如:防火夾層玻璃的設計,厚度6。4mm,寬2。0m,長1。50m。
防火夾層玻璃ENISO 12543-3-6。4×2000×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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