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標準ISO 12543-1 1998年6月15日第一版
建筑物用玻璃--夾層玻璃和夾層安全玻璃
第一部分:定義和零部件的說明
參考號 ISO12543-1::1998(E)
前言
ISO(國際標準組織)是一個世界范圍的國家標準團體(ISO)的聯盟。通常國際標準的制定工作是通過ISO技術委員會進行的,對某個已被成立的技術委員會立項的課題感興趣的每個成員都有權力參加那個委員會。與ISO協作的政府的和非政府的國際組織也參與了工作。ISO在電工技術標準所有方面與國際電工技術委員會緊密合作。
被技術委員會采納的國際標準草案必須在各個成員之間傳閱,最后經投票而通過。一條國際標準的公布需要至少75%的成員投票贊成通過。
按照在ISO和CEN之間技術合作的一致性(維也納公約),國際標準ISO12543-1是歐洲標準委員會(CEN)與ISO技術委員會(TC160,建筑物用玻璃,分委員會SC1,產品研究)合作制定的。ISO 12543以建筑物用玻璃--夾層玻璃和夾層安全玻璃為總題目包括以下幾部分內容:
--第一部分:定義和零部件的說明
--第二部分:夾層安全玻璃
--第三部分:夾層玻璃
--第四部分:耐久性試驗方法
--第五部分:尺寸和邊緣加工
--第六部分:外觀
ISO 12543附錄A部僅為參考所用。
C) ISO 1998
版權所有,不準翻印。除非有另外的規定,如制定該標準中缺少的內容或使用電子或機械手段包括照相復制和微縮膠片。
國際標準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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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前言
1. 適用范圍
2. 規范的參考
3. 定義
3.1 夾層玻璃
3.2 夾層玻璃的防火性能
3.3 防火夾層玻璃
3.4 對稱的夾層玻璃
3.5 不對稱的夾層玻璃
3.6 平夾層玻璃
3.7 弧形夾層玻璃
3.8 夾層安全玻璃
3.9 標準尺寸
3.10 成品尺寸
3.11 中間層
3.12 干法夾層工藝
3.13 濕法夾層工藝
4. 要求
附錄A(提供資料)零部件說明
前言
ENISO 12543―1:1998版本,已由技術委員會 CEN/TC 129“建筑物用玻璃”,IBN
和秘書處與技術委員會ISO/TC160“建筑物用玻璃”共同制定。該標準由一系列相關
內容組成:
ENISO 12543―1:建筑物用玻璃―夾層玻璃和夾層安全玻璃
第一部分:定義和零部件的說明
ENISO 12543―2:建筑物用玻璃―夾層玻璃和夾層安全玻璃
第二部分:夾層安全玻璃
ENISO 12543―3:建筑物用玻璃―夾層玻璃和夾層安全玻璃
第三部分:夾層玻璃
ENISO 12543―4:建筑物用玻璃―夾層玻璃和夾層安全玻璃
第四部分:耐久性試驗方法
ENISO 12543―5:建筑物用玻璃―夾層玻璃和夾層安全玻璃
第五部分:尺寸和邊緣加工
ENISO 12543―6:建筑物用玻璃―夾層玻璃和夾層安全玻璃
第六部分:外觀
最遲在1998年11月,這條歐洲標準授給國際標準資格或被相同主題公布或被承認。1998
年11月底,不一致的國際標準將被取消。
遵照CEN∕CENELEC國際條例,下列國家的國際標準組織必須執行該歐洲標準:澳大利亞﹑比利時﹑捷克﹑丹麥﹑芬蘭﹑法國﹑德國﹑希臘﹑冰島﹑愛爾蘭﹑意大利﹑盧森堡﹑荷蘭﹑挪威﹑葡萄牙﹑西班牙﹑瑞士﹑瑞典和英國。
1.適用范圍
該標準限定的術語和描述的零部件是為建筑物用夾層玻璃和夾層安全玻璃而用。
2.規范的參考
該歐洲標準包括由其它出版物提供的有日期的或無日期的引證和條款。這些規范的參考被引用在標準相應的地方,出版物列在后面。對有日期的引證,用于該歐洲標準中所有出版物的改正或修訂都注明了,對無日期的引證,只注明引證的出版物的最新的版本
prEN357-1建筑物用玻璃-在建筑物上使用的透明或半透明窗玻璃產品
第一部分:規 格
EN572-1建筑物用玻璃-基本的鈉鈣硅玻璃產品
第一部分:定義和物化性能
EN572-2建筑物用玻璃-基本的鈉鈣硅玻璃產品
第二部分:浮法玻璃
EN572-3建筑物用玻璃-基本的鈉鈣玻璃產品
第三部分:拋光夾絲玻璃
EN572-4建筑物用玻璃-基本的鈉鈣硅玻璃產品
第四部分:拉制平板玻璃
EN572-5建筑物用玻璃-基本的鈉鈣硅玻璃產品
第五部分:壓花玻璃
EN572-6建筑物用玻璃-基本的鈉鈣硅玻璃產品
第六部分:夾絲壓花玻璃
prEN1096-1建筑鍍膜玻璃
第一部分:特征和性能
EN1748-1建筑玻璃-特殊的基本產品
第一部分:硼硅酸玻璃
EN1748-2建筑玻璃-特殊的基本產品
第二部分:微晶玻璃
prEN1863建筑玻璃-熱增強玻璃
prEN12150建筑玻璃-鋼化玻璃
prEN12337建筑玻璃-化學增強玻璃
prEN13024-1建筑玻璃-鋼化硼硅酸鹽安全玻璃
第一部分:規 格
3 定義
下面闡明該標準使用目的。
3.1 夾層玻璃:是由二片或多片玻璃和/或塑料窗板材合片組成,玻璃之間夾有塑料
膠片中間層(見附錄A)。
3.2 夾層玻璃的防火性能:夾層玻璃的中間層在高溫作用下,使夾層玻璃不能防火。
玻璃產品本身不能劃分防火的級別,而當玻璃被裝配到一個合適的框架系統后,該組合構件可以測試防火的級別。該種夾層玻璃可以用作為與prEN357-1相一致的防火窗的一個結構元件。
3.3 防火夾層玻璃:至少一層中間層在高溫作用下能防火的夾層玻璃。該產品也包 括本身能防火的玻璃構件。
玻璃產品本身不能劃分防火的級別,而當玻璃裝配到一個合適的框架系統后, 該組合構件可以測試防火的級別。該種夾層玻璃可以用作為與prEN相一致的防火窗的一個結構元件。
3. 4 對稱的夾層玻璃:由類型﹑厚度﹑工藝和/或特性相同的透明玻璃板﹑塑料窗板材和中間層構成的有2個外部表面的夾層玻璃。
3.5 不對稱的夾層玻璃:由類型﹑厚度﹑工藝和/或特性不相同的透明玻璃板﹑塑料窗板材和中間層構成的有2個外部表面的夾層玻璃。
3.6 平夾層玻璃:組成夾層玻璃的玻璃板和塑料窗板材在制造過程中不被彎曲。
3.7 弧形夾層玻璃:組成夾層玻璃的玻璃板和塑料窗板材在夾層前已被加工成所需形狀或被彎曲。
3.8 夾層安全玻璃:在玻璃破裂情況下,中間層仍能粘住玻璃碎片,阻止裂紋擴大,提供殘余阻力,減少劃傷和刺傷的危險。
3.9 標準尺寸:依照最后使用而準備再切割或加工的尺寸。
3.10 成品尺寸:或是生產的尺寸或是由標準尺寸切裁而成的,可以被進一步加工如邊部加工和鉆孔或表面裝飾等。
3.11 中間層:在兩片玻璃和/或塑料窗板材之間的中層或材料起到粘結和間隔作用。中間層也能對最終產品附加功能如耐碰撞﹑防火 ﹑陽光控制﹑隔聲。
3.12 干法夾層工藝:中間層是固體膜它放在兩片玻璃或塑料窗板材中間,然后 加熱﹑加壓制造出最后的產品。
3.13 濕法夾層工藝:在兩片玻璃或塑料窗板材中間灌液體漿獲得中間層,然后進行化學處理,而獲得的最終產品。
注:除了3。12和3。13定義之外的其它夾層工藝不需要與上述兩種方法相符
合。
4. 要求
所有玻璃構件必須與下列歐洲標準中的一個或多個標準相一致。
EN572-1 鍍膜玻璃
EN572-2 浮法玻璃
EN572-3 拋光夾絲玻璃
EN572-4 拉制平板玻璃
EN572-5 壓花玻璃
EN572-6 夾絲壓花玻璃
PrEN1096-1 鍍膜玻璃
EN1748-1 硼硅酸鹽玻璃
EN1748-2 微晶玻璃
PrEN1863 熱增強玻璃
PrEN12050 鋼化安全玻璃
PrEN12337 化學鋼化玻璃
PrEN13024-1鋼化硼硅酸鹽安全玻璃
注1:其它正在制定的標準
建筑物用玻璃-均熱處理鋼化安全玻璃(WI 00129055),建筑物用玻璃-熱增 強硼硅酸鹽玻璃(WI 00129057)。
注2:獲得歐洲技術認可的玻璃構件
附錄A (提供資料)
零部件說明
夾層玻璃能由玻璃﹑塑料窗板材和中間層制成,下面敘述(列的表是不完全的):
a)玻璃
-浮法玻璃
-拉制平板玻璃
-壓花玻璃
-拋光夾絲玻璃
-夾絲壓花玻璃
玻璃可以是:
-無色的﹑著色的和鍍膜的
-透明的﹑半透明的﹑不透明的
-退火的﹑熱增強的或鋼化的
-用噴砂或酸蝕法進行表面處理的
b) 塑料窗板材料:
-聚碳酸酯
-丙烯酸
塑料窗板材料可以是:
-無色的﹑著色的和鍍膜的
-透明的或半透明的
c) 中間層①在以下方面不同:
-材料的類型和成分
-機械性能
-光學性能
中間層①可能是:
-無色或著色
-透明﹑半透明或不透明
-鍍膜的
①當夾層工藝完成后
玻璃材料受產品標準約束,見標準的參考 。
當塑料窗材料和必須受標準約束時,見標準參考。
當這些材料不受標準約束時,它們將受夾層玻璃制造商的說明書約束。它登載在工廠生產質量控制或質量保證體系中的質量工藝規程中。
ICS 01.040.81;81.040.20
解釋符:建筑﹑窗﹑玻璃﹑夾層玻璃﹑安全玻璃﹑零部件﹑定義﹑說明、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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