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團體標準制定過程中,“技術要求不低于強制性國家標準” 是不可逾越的合規紅線?!吨腥A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第二十一條明確規定,包括團體標準在內的各類標準,其技術要求均不得低于強制性國標相關要求;《團體標準管理規定》第十二條進一步細化了這一要求,強調團體標準的技術指標必須與強制性標準保持協調統一。
一旦觸碰這條紅線,不僅標準會被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廢止公示,制定單位還可能被納入信用體系,嚴重影響行業公信力。那么,如何在團體標準制定全流程中守住這條底線?今天,我們結合政策要求與實操經驗,給出一套完整的合規把控方案。
團體標準制定的合規性,從立項之初就需埋下伏筆。這一階段的核心是 “全面排查、精準定位”,明確相關強制性國標的具體要求,避免 “閉門造車” 導致的合規風險。
首先要明確:團體標準涉及的技術領域可能關聯多項強制性國標,需做到 “無死角覆蓋”。排查可按以下步驟推進:
確定核心領域:根據標準主題(如 “食品包裝材料”“建筑消防設施”),鎖定對應的強制性國標類別(如食品接觸材料類、消防類)。
權威渠道檢索:通過 “國家標準全文公開系統”“全國標準信息公共服務平臺” 等官方渠道,檢索該領域現行有效的強制性國標,特別注意排除已廢止但未及時更新的舊標準。
梳理關鍵指標:建立《強制性國標核心要求對照表》,逐條提取與團體標準相關的技術指標 —— 如食品包裝材料需重點梳理 “重金屬含量限值”“遷移量要求” 等強制性指標;建筑設備需明確 “安全性能測試方法”“應急響應閾值” 等硬性規定。
強制性國標的解讀需要專業支撐,尤其涉及跨領域技術要求時,需組建復合型團隊:
核心成員構成:包含標準化專家(熟悉《標準化工作導則》)、行業技術專家(掌握領域內強制性指標內涵)、法律合規人員(規避政策沖突風險)。
專班核心職責:在立項階段出具《合規性評估報告》,明確團體標準需銜接的強制性國標清單、關鍵技術要求及合規風險點(如某新能源團體標準需特別標注 “電池熱失控測試” 需符合 GB 38031 強制性要求)。
進入起草與審查階段,需將強制性國標的要求 “嵌入” 團體標準的技術條款中,做到 “不低于、不沖突、可驗證”。
起草文本時,需通過兩種方式確保與強制性國標的銜接:
明確剛性引用:在標準 “規范性引用文件” 章節中,直接列出相關強制性國標全稱及編號,并注明 “本標準涉及的 XX 要求,應符合 GB XXX-XXXX(強制性國標編號)的規定”。例如某醫療器械團體標準中需注明:“無菌性能要求符合 GB 15980-2018《一次性使用醫療用品衛生標準》”。
技術指標 “就高不就低”:對于強制性國標已明確限值的指標,團體標準可設定更嚴格的要求,但絕不能放寬。以兒童玩具團體標準為例,GB 6675.4-2014《玩具安全 第 4 部分:特定元素的遷移》規定鉛遷移量≤90mg/kg,團體標準可設定為≤50mg/kg,但不得設定為≤100mg/kg。
技術審查是攔截合規風險的關鍵關口,需建立 “三級審查” 機制:
一級審查(起草組自審):對照《強制性國標核心要求對照表》,逐條款校驗技術指標的符合性,形成《自審合規報告》。
二級審查(專家評審):組織外部專家開展專項審查,重點關注 “模糊表述” 可能導致的合規漏洞 —— 如避免使用 “參照相關標準” 等籠統表述,必須明確到具體強制性國標條款。審查需協商一致,表決時不少于 3/4 出席代表同意方可通過,且起草人不得參與表決。
三級審查(合規復核):由法律合規人員對審查通過的草案進行最終復核,重點核查是否存在 “隱性沖突”(如團體標準的測試方法與強制性國標要求不一致)。
標準發布前的驗證與聲明環節,是合規性的 “最后一道防線”,需通過實操驗證與公開承諾固化合規成果。
對于涉及安全、健康等關鍵領域的團體標準,需通過實際測試驗證技術要求的合規性:
選取典型樣品:按照團體標準草案要求生產樣品,委托具備 CMA 資質的檢測機構進行測試。
對標強制標準:將測試結果與相關強制性國標要求比對,形成《符合性驗證報告》—— 例如某建筑涂料團體標準,需驗證其 VOC 含量不僅符合團體標準規定,更需滿足 GB 18582-2020《建筑用墻面涂料中有害物質限量》的強制性要求。
修訂完善草案:若測試發現某指標接近強制性國標限值,需及時調整團體標準指標,預留安全冗余。
根據《團體標準管理規定》第十九條要求,社會團體需在標準發布前進行合規聲明:
聲明內容:明確公開 “本標準技術要求均不低于相關強制性國家標準,符合 GB XXX-XXXX 等標準規定”,并對聲明內容的真實性負責。
公開渠道:通過 “全國團體標準信息平臺” 提交聲明,同步上傳《合規性評估報告》《符合性驗證報告》等支撐材料,接受社會監督。
在實操中,不少團體標準因細節疏忽觸碰紅線,以下 3 個誤區需重點規避:
僅引用強制性國標的 “總則” 章節,未覆蓋具體技術條款。例如某食品團體標準僅引用 GB 2760《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卻未明確具體添加劑的使用限量,導致合規漏洞。
正確做法:逐條匹配與團體標準相關的強制性條款,做到 “引用無死角”。
為凸顯創新性,設定與強制性國標沖突的技術指標。例如某電動車團體標準為減輕重量,放寬電池外殼強度要求,違反 GB 38031 的強制性安全規定。
正確做法:創新需在強制性標準框架內進行,可在 “附加要求” 中增加創新性指標,但核心安全指標必須符合強制要求。
引用已廢止的強制性國標,如某玩具團體標準仍引用 2014 年廢止的 GB 6675.2-2003,而非現行 GB 6675.2-2018。
正確做法:檢索時務必勾選 “現行有效” 選項,必要時咨詢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確認標準有效性。
確保技術要求不低于強制性國標,不是對團體標準創新的限制,而是對行業安全與市場秩序的保障。從前期的 “底線排查”,到中期的 “精準銜接”,再到后期的 “合規驗證”,每個環節的嚴謹把控,既是遵守政策要求的基本義務,更是團體標準獲得市場認可、實現落地價值的前提。